新消法 第四十七条 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记得有一题是关于X市自来水厂出现水质问题的,市民向自来水厂提起民事诉讼,原告是:A 利益受到损害的市民 B X市消协。 答案是A;我选的是BX市消协。 那么问题来了,根据新消法,选择哪一个? 若选B,可以当原告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当地的消协可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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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5-03-12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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