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安生物工程分院)是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开展高职、中专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15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教育工作。 (二)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含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5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岗位表》有附加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五)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有技术职称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5月19日(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为准)。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审核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5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淮安市淮安区湖心寺路18号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办公室(行政楼101室)报名。咨询电话:0517-85981491,85981188,85981299。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一致。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审核: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15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符合条件缴费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倍数(见《岗位表》),不足相应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报名地点不变。
已缴费报名人员于2015年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的,需及时告知报考单位,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能及时沟通,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缴费报名人数5人(含)以下的免笔试。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jshn.com.cn)公布。 (三)面试与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参加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时,通过资格审核并已缴费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对拟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应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入围面试人选是在职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核符合应聘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包含姓名、考试成绩、排名)在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jshn.com.cn)公布。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被取消或考生明确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不足核减后岗位计划招聘数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jshn.com.cn)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时,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jshn.com.cn)公布。 体检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考生个人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jshn.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拟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人员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另行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0517-85988558 本公告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负责解释。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201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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