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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15年江苏省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调入围考察人选和开展考察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4〕77号)精神,现将入围考察人选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招录计划1:1.5的比例(招录计划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615名入围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将于5月下旬进行。请入围考察人选在此期间不要外出,在学校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1、5月14日起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在“查看审核结果”栏目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院系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2、准备大学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或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没有任职文件或聘书的,可由学校相关单位按照学生干部管理权限出具任职证明并加盖公章(格式为:×××同学,××××年××月—××××年××月任××××××××。); 3、准备大学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如因故放弃选调,本人需作书面说明并签字,学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确认后,于5月20日前将扫描件(或照片)发至我部电子信箱并寄送原件。 三、请各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协助做好考察准备工作。 1、审核入围考察人选提供的任职和奖励材料原件、复印件,考察时统一向考察组提供; 2、对本校入围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必须与经审核通过的材料一致,如出现遗漏,必须补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提供公示网址及公示材料; 4、出具入围考察人选在本校期间有无纪律处分情况的证明。 联系电话:025—83393365、83395359,电子信箱:jsswzzb@163.com,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邮政编码:210013。 附:2015年江苏省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调入围考察人选名单 01南京.xls 02无锡.xls 03徐州.xls 04常州.xls 05苏州.xls 06南通.xls 07连云港.xls 08淮安.xls 09盐城.xls 10扬州.xls 11镇江.xls 12泰州.xls 13宿迁.xls 江苏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 2015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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