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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规“科级以下官员不得坐飞机”惹热议
广州新规“科级以下官员不得坐飞机”惹热议:不应“一刀切”
中新社广州6月19日电 (王华张旭怡)广州市政府出台新规“科级以下公务员出差不得坐飞机”,近期引发坊间热议,记者19日走访了多位公务员、暨南大学教授以及普通市民等,均对此事表示,不应“一刀切”。 根据广州市政府刚刚发布的这份《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其中规定科级及以下人员出差原则上不乘坐飞机。据统计,新浪微博用户对此规定的评论中,持明显反对者与支持者的人数比为50:1。绝大多数人认为此规定矫枉过正,有形式主义之嫌;也有部分网民虽未对规定本身作出评价,但质疑各种规定能否落实。 记者经仔细查阅对照发现,该《办法》源自省级相关部门规定,而中央通知里并无此一说。 作为利益关联方,受访的基层公务员们对此均提出相同观点:赞成差旅费报销应划分等级,但划分标准不应是职务级别而视事务轻重缓急程度和旅途距离,不应按官位“一刀切”。 研究生毕业、考入某区局机关任科员不到两年的苏小姐(化名)表示,坐不坐飞机应综合考虑时间成本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要知道,飞机淡季折扣票价往往比高铁票价低。不以效率为主,而是为营造廉洁形象或因规定限制而限制,就是形式主义。难道坐飞机就代表职务级别了么? 苏小姐说,基层公务员很少出差,并且已有规定差旅费每天限额,为应付规定重复做无用功没必要。 暨南大学喻季欣教授表示,此规定基于防止该市公务员过度消费、规范公费支出、宣示政府廉政建设决心而出台,但何为最优管理方案、如何监督、如何落实,仍待政府部门在实践中继续完善。 喻季欣教授不认同网络上对此事“官本位”的叫骂,他认为,公务员的级别与其能力、贡献程度相关联,甚至代表该地区政府的形象,因此级别较高的公务员在不过度奢侈的前提下,可以享受更高标准待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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