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肥东部分县直机关决定联合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全县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17名。(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本次选调职位面向全县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三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0月31日)。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具体以各单位各职位设定的年龄要求为准。 6、符合各单位公开选调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根据公开选调计划,在《肥东晨刊》、肥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eidong.gov.cn/)、肥东先锋网(http://fd.ahxf.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等内容。整个选调工作中,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将在肥东先锋网及时公布选调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以报考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地点为肥东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办公楼西三楼309室),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7月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考人员须从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2015年肥东县直机关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由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审核报名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两份,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除《报名表》、照片外,其他材料还须提供原件。 每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资格审查 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按照选调职位规定的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选调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数。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6日下午14:30—17:30改报其他职位。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转任等资格。 (三)笔试和加试 笔试由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和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笔试前向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发放准考证,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需经加试的职位,加试工作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时间安排在笔试之后。加试满分为100分,与笔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笔试合成成绩。 笔试(或加试)后报考者可适时登录肥东先锋网查询笔试成绩(或笔试合成成绩)。 (四)面试 面试由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加试的,按笔试合成成绩),依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或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笔试成绩(加试的,按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2: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由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各种原因出现选调职位体检、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自行组织。体检结束后,各选调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综合考虑考察对象年度考核等次、基层工作时间及获得上级部门表彰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由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在肥东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可领取报到通知书。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67755627、67755699 监督举报电话:67711201、67722110 点击下载>>> 1、2015年肥东县直机关面向全县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5年肥东县直机关面向全县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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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5-08-20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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