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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彰显“责任政府”
《长沙市人民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日前在市政府官方网站正式发布,明确53个部门职责分工,公布责任清单事项总计4417条,涉及文字120多万字。每个政府部门不仅列出了工作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还列出了每个部门可以对哪些对象、什么内容、何种方式进行监督,以及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的措施、程序、处理方式等。(7月5日《长沙晚报》)
去年,李克强总理在出席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坛时强调,加强制度建设需要开出三张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一年来,我们欣喜地看到,从中央到地方,晒权力清单已成为热潮。此次,长沙继去年推出权力清单之后,又晒出政府部门的责任清单,鼠标一点,53个部门的责任便历历在目,这无异于是对“为官不为”现象的当头棒喝。 细细想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可说是“简政放权”这根藤上结出的三个瓜。权力清单宣示和明确的是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负面清单宣示和明确的是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这两个“瓜”,前者是划清政府权力的边界,旨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后者旨在给市场主体松绑,防止政府那双“看得见的手”随意干预市场。两者一紧一松,目的却是一致的,其矛头所指都是政府部门的“乱作为”现象。 而公布责任清单,所宣示和明确的是政府部门“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针对的是“不作为”现象。它让公众知道哪些部门应该履行哪些职责,该采取何种措施及程序履行,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等。此次长沙晒出的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公布53个部门的责任清单事项总计4400多条,尤其对于可能造成“踢皮球”情况的“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项”,细化了分工并进行了举例,这无疑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百姓查找起来也简单明了。我们有理由期待,有了一份罗列详尽、条理清楚的责任清单,百姓办事就如有了“行动指南”,不必再去问破嘴皮、翻破资料、跑断腿,今后只需把这份清单拿出来一对照,该找谁、该怎么办、不办又会负何责任等,都能一目了然。 有权必有责,权力与责任是相对应的。然而,这两者很容易被一些人混淆,不能做到权责分明,甚至造成滥用权力的问题。比如,打击流通领域的假冒伪劣商品是工商部门的职责,为保证履行该职责,法律、法规赋予其吊证、罚款、没收、查封、扣押等权力。但工商部门在履行某一具体打假职责时,并不一定要同时行使上述所有这些权力。如不根据具体案情、不问青红皂白、不加选择地使用上述全部或部分权力,就是滥用职权。而职责是必须全部履行的,如果将职责视为权力,有选择性地履职,就必然导致相应领域的失职,构成不作为。 因其如此,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应该清楚地意识到,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绝不能相互混淆。对于权力,我们要慎用;对于职责,我们要全心全意地去履行,这就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各自单独列出来的深刻用意。明乎此,则这两份容易混淆的清单在实践中才能泾渭分明,权力才不会走偏,而“为官不为”等现象也才会销声匿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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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5-07-07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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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5-08-1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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