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丰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公开招聘社保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社保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社保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热爱社保工作,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 (三)拥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丰县户籍。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2015年丰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公开招聘社保专职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方法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22日,上午9:00点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丰县人才市场(中阳大道东首,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原则上由本人亲自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簿(含主页)、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委托人报名所需相关材料。报名时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4张,报名费100元/人。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开考比例不低于1:3。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考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100元/人。 3、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对象(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笔试成绩再并列者,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体检办法》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每人交体检费100元。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此期间,经举报并查实属弄虚作假、违反有关政策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次招考聘用的人员为丰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专职社保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先行解除。 被聘用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标准及各项保险待遇参照江苏省公益性岗位的待遇予以落实。 四、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各界及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严肃处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人员、考察人员名单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其他相关通知公告等均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xrbj.gov.cn)发布。 本公告由丰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公开招聘社保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9215107 附件:2015年丰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招聘社保专职人员职位表.xls 丰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公开招聘社保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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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5-07-17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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