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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矫情无关,与规矩有关
7月26日,在济南护城河黑虎泉景区段白石泉,近百人扎堆在泉池里泡脚,场面十分壮观。 由于持续高温“烧烤天”的影响,不少人来此消暑泡脚,尽管河岸保安用喇叭持续几个小时高喊禁止不文明泡脚,却没有一人搭理。
对于记者的报道,网上的反应有点出乎意料,不少人认为记者太矫情了,大热天群众在这里乘凉泡脚有何不可?为什么不从民生的角度考虑?在国外城市广场上,大热天的时候很多喷水设备都打开,来帮助人们乘凉降温并在里面戏耍打闹。同样的问题也在杭州西湖经常上演,保安经常阻止人们在西湖里泡脚,可不少游客就是不以为意。 消暑泡脚确实惬意,古人有“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之说,只不过消暑泡脚把清水泡成了浊水,帽子自然是洗不了了。当然这么说可能夸大了点,忽视了水体的自净能力。但最重要的问题是,此处严禁泡脚,已有明文规定。按照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违者罚款50元。有关部门出台条例,总有卫生、公德方面的考虑。而条例就是一种规则,既有规则存在,就应该按规则办。如果规则有的地方不合情,将来可以完善。或者完全不合理,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反映废除。但在没有新的规定下来之前,就得照章办事,这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养。而如此对规定熟视无睹,反映出国人的素养欠缺。 对规则的不以为意可以说是中国人的一大通病。人们可以把势力、权力和关系看得很重,但却把法律看得很轻,民众缺乏公德、法治意识。具体到细处,就是不守规则,甚至以恶小而为之。鲁迅这么说过:雷峰塔终于倒了,每个人都抽掉它一块砖头,以为它不会倒塌,但最终又都不愿对雷峰塔的倒塌负责。我们这个民族近百年来为什么屡屡吃亏,不守规则是个很大的原因,个人都按照自己的利益喜好各行其是,不按一定的规则去办事,结果力量揉不到一块去。 消暑泡脚是小事,但不守规则的陋习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大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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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5-07-31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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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5-07-3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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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5-07-31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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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5-07-31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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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5-07-3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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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5-08-02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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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5-08-0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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