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事业编制),从事会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范围 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取得会计学、审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财务管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会计(财务)工作两年以上工作人员;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拟定选调人员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15年8月10日(工作日)。 2、报名方法:登录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slss.gov.cn/)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中山路3号, 412、413室,联系人:徐荣珍、孟惠子,联系电话:56223706、57207055,邮编211200)。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户籍证明;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四)考察 成立由南京市溧水区人社局组成的考察小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在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书面材料的前提下,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可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六)公示 对拟选调的人选在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工作人员调动手续。 四、纪律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拟在2015年8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监督电话:025-57227317 附: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