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1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后各地各部门不得再擅自出台突破中央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进人政策。
根据《通知》,与中央和省公开招聘文件规定相违背的文件,如“定向招聘”“定向分配”、安排非政策性安置的特定人员或家属、将事业编制“奖励”给个人等“土政策”,要一律废除,停止执行。严禁擅自扩大或缩小报名范围、人为控制报名人数。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或让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在招聘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时,采取“专家组”等特殊方式审查、评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的,须与招聘公告同时发布评审办法和取舍标准。 在招聘考试方面,要正确把握“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不得将只有在岗人员才知晓掌握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工作程序、内部规定等列为考试内容;所命试题不得跨次使用或延期使用;同批次同一岗位招聘考试必须使用同一试卷。抓紧建设并推广使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提供在线报名服务,方便各地应聘人员报名。原则上设区市在今年底前、县(市、区)应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网络报名平台建设,网络报名平台正常运行后,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对以各种名义规避公开招聘制度的行为、蓄意串通搞虚假招聘的行为、以权谋私搞绕道进人的行为等,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对违规招聘行为和违规进人的责任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对违规招聘和违规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清退;对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认定显失公允的招聘结果,在必要时,同级综合管理部门可以重新组织考试考核或要求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重新组织考试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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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5-08-12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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