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门市部分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部分市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9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 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编办、发改和经信委、教育局、民政局、环保局、安监局、行政审批局面向全市公务员; 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室、市行政服务网络管理站面向全市全额事业单位人员(不含教师、医生)。 二、选调计划、职(岗)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勤奋敬业;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区镇公务员报考者须在区镇公务员岗位上工作五年及以上(含试用期);区镇事业人员报考者须在区镇事业单位工作三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具体选调计划、职(岗)位和条件(见附件1) 三、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岗)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星期一)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七楼东北角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登陆海门党建网、海门人事人才网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以及报考职(岗)位所需的有关证明资料等。同时,报名者须出示所在区镇、市直部门党组织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职(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调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本次选调设开考比例为1:2,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此职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3.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所有考生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面试成绩达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入围考察人选在海门党建网、海门人事人才网公示。 4.考察 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进入考察程序后,如有考察对象放弃等情形,其他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 5.录用 由选调单位提出任用建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如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岗)位可空缺或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拟选调人选在海门党建网、海门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1261500、82222611(市委组织部) 8226929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 共 海 门 市 委 组 织 部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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