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宜兴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宜兴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0年7月14日至1998年7月14日期间出生); 5、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在以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3)除以上(1)(2)情形之外的其他考生须具有无锡市户籍或为无锡市生源;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宜兴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6年7月11日9:00--2016年7月14日16:00 2、报名网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xlss.gov.cn) 3、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7月11日9:00--2016年7月15日9: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7月11日9:00--2016年7月15日11:00 (二)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审核考生报考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同一网址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程序。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笔试费100元。 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会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报考资料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7月18日9∶00—11∶00(若有变化,以网上通知为准)。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以按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专业要求”与之相符且“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但须同时符合报名条件中的相关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7月20日-22日。 (五)报名时,请考生务必详细阅读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与本公告一并公布的《宜兴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五、资格复审 宜兴市人社局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会在网上公布。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 3、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学位证书、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相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等); 4、非无锡市户籍但属无锡市生源的考生须提供相关户籍证明材料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底册摘录证明); 5、其他注意事项: (1)原非无锡市户籍的迁入无锡市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认证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年限为周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需专业测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员后,再进行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后以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求和计算成综合成绩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或综合成绩)加面试成绩组成,各占总成绩50%。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或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程序、标准等相关规定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以下1情形)或总成绩(以下2、3、4情形)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除此4种情形之外,一律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 2、应聘人员参加体检后,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3、应聘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取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以上2、3、4情形进行递补时,若出现拟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方式进行递补。未参加面试者,不得递补。 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 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将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xlss.gov.cn)上公布。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10-87985125。 监督举报电话,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十二、本公告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岗位表(点击下载) 中共宜兴市委组织部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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