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警察公告
为加强我市公安基层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通过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定向培养的方式,招录培养100名公安系统基层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录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大学生退役士兵和“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0日至1998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9)具备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招录职位查询 从2016年8月23日开始,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hrss.gov.cn)和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查询招录简章、招录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信息。 三、报名和缴费 报名网址:www.tjpnet.gov.cn。 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8:00至9月3日18:00。 缴费时间:2016年8月30日8:00至9月5日18:00。 改报时间:2016年9月7日9:00至16:00。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笔试时间: 2016年9月24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2016年9月25日 9:00~11:30 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9月21日8:00至9月23日18:00。 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此次招考的具体事项,请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文化综合考试大纲》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录政策咨询电话:23303818、83606214 公务员考试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文化综合考试咨询电话:2376916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3314295 市招考工作监督电话:23030853 2016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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