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徐州市鼓楼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鼓楼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决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岗位)和人数 1、遴选职位(岗位):综合文字工作人员和经济管理、物流管理、金融、网络经济等专业人员(具体见附件1)。 2、遴选人数:14名(其中:公务员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6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徐州市市直机关、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的公务员,可报考公务员职位。 徐州市市直机关、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含差额、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和教育系统),可以报考事业单位岗位。不含工勤人员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在徐部、省属垂直管理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本职工作; 2.具有5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具有3年以上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截至2016年10月31日);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4.本科学历报考者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年龄38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2015年以来通过公开招考录用在乡镇(街道)机关的公务员(服务期未满5年);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2 日-10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徐州市鼓楼区政府机关办公楼一楼122会议室(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253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和资格审查 1.报考者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3张,如实填写《鼓楼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持填写完整信息的《报名表》参加现场报名。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遴选期间联络畅通。 3.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以及其他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由鼓楼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职位(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岗位),由鼓楼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减少遴选计划;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6年10月28日下午13:30-16: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遴选程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综合文字岗位主要测试公文写作能力,其他岗位主要测试对相关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和分析能力,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不超过遴选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适岗评价、面试人选。 (二)适岗评价 笔试后,对报考综合文字岗位和其他岗位考生分别进行适岗评价。综合文字岗位采取实地调研方式考察考生胜任岗位的能力;其他岗位适岗评价对考生学历专业、工作(任职)经历、年度考核、发表文章及表彰奖励情况进行评价评分。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适岗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20%、50%、计算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按遴选计划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不合格造成计划空缺的,依次递补。鼓楼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遴选计划的比例1:1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鼓楼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相关手续 1.公示。拟录(聘)用人员在鼓楼区政府网、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调动和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录(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用资格。 拟录(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人事关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监督 所有遴选工作进度和相关信息在鼓楼区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鼓楼区监察局 87636506 鼓楼区委组织部 87636609 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7636111 六、本《公告》由鼓楼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7636323 附件:1、鼓楼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2、鼓楼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年10月14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