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10月招聘151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富民兴市”战略部署,进一步打响盐城人才品牌,招引名校优生来盐工作,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现就部分事业单位参加沿海发展人才峰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共招聘99个岗位,计划招聘151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及招聘现场公告栏。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并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四、报名 报名时间:(10月28日,上午9:00-11: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复旦大学(邯郸校区)光华楼一楼学生广场 各招聘岗位咨询及联系电话详见《盐城市第七届沿海发展人才峰会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五、考试形式 各招聘部门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听候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成绩相同,另行组织加试决出名次)。 2.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部门单位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 七、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1611718(盐城市纪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组) 招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5-88198406(盐城市人社局事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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