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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仪征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
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更好地做好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仪征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及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3日-5日(星期五—星期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仪征市司法局一楼矛盾调处服务大厅(大庆北路118号)。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仪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照片3张,笔试费100元。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②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当时提供有困难的,最迟在考核前提供(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上述证件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④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⑤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⑥考生于12月15日至16日(星期三至星期四)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发票到仪征市司法局政工科(司法局五楼)领取《准考证》。 2、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知识》(报考法制宣传、矛盾调处工作岗位需加试法律,报考文秘工作岗位需加试写作)。 笔试日期:2010年12月18日(星期六)。 上午9:00—10:4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2:00—4:30 《专业知识》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科目均为百分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笔试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加试科目设置合格线,成绩不满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20%、《专业知识》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以百分制合成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5、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2010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主管单位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相应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与列编手续,其人事关系由仪征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代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聘用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在职人员及研究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自然解聘。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并将考试、考核情况和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仪征市监察局:0514-83440499,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3420486。 咨询电话:仪征市司法局政工科:0514-83443248,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0514-83441288 五、本简章由仪征市司法局、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仪征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仪征市司法局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仪征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职位 代码 职位 职位简介 人数 学 历 专 业 其 他 条 件 加试科目 01 办事员 文秘工作岗位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1、全日制普通院校,同时具有相应学位证书; 2、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写作 02 法制宣传岗位 1 法律本科及以上 法律类 后学历为本科的,须同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学历。 法律 03 矛盾调处岗位 2 法律本科及以上 法律类 1、后学历为本科的,须同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学历; 2、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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